(四)防疫检疫科(濮阳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拟订动物防疫、检疫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落实;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承担市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拟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市畜牧、兽医、饲料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计划;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协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整治规范工作;组织开展畜牧业重大问题调研;承办畜牧业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六)医政药政科
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兽药发展规划;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拟订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兽药广告的审批工作;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七)饲料科(濮阳市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制定饲料工业发展和草原保护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并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负责饲料行业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实施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草场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承担濮阳市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畜牧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畜牧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濮阳市监察局派驻市畜牧局纪律检查组、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