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的贯彻实施;调查了解基层政权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加强、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办理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资格的审核工作。
(十)区划地名科(濮阳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和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地名更名、命名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标准化地名的使用、推广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负责居民住宅区、商住大楼、综合性办公楼、桥梁和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各种建筑物(群)名称的审批;负责地名数据库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建立和实施。
(十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孤老、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的落实;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发行单位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慈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残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
(十二)社会事务科
负责婚姻、殡葬管理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政策的落实;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收养工作,指导协调跨境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承担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双拥办主任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濮阳市监察局派驻市民政局纪律检查组、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