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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关于开展评议职能部门和科室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实施步骤

  “双评议”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参评部门和行业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双评议”工作,各级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双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30日至4月10日)

  1.动员部署。按照全市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各县(区)和参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健全评议机构,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本县(区)、本单位年度“双评议”工作。各参评单位以及政府部门的重点科(室)长要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不仅将作为单位和科室本年度“双评议”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和依据,亦将作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市直各参评单位评议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

  2.选聘、培训评议代表。各县(区)纠风办对聘用的评议代表要及时进行调整并组织培训,新聘代表数量不得低于当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各级参评部门和行业聘请的评议代表不能与各级政府纠风办聘请的评议代表交叉重复,学校、医院专项评议选聘的评议代表可交叉使用。
  3.征求意见建议。全市各级纠风部门和参评单位通过评议代表、“阳光热线”、网站、举报电话、手机短信、评议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0月25日)

  1.反馈群众意见建议。市政府纠风办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市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及各县(区)政府纠风办。
  2.自查自纠。各级参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市政府纠风办反馈的意见建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尤其要抓好对重点科(室)长所负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
  3.整改问题。各参评单位对照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要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规范从政行为、加大政(事)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认真进行整改;要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的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给予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向同级政府纠风办报送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各级政府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对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报告。

  4.问卷测评。市政府纠风办、各县(区)政府纠风办对参加测评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统一操作程序,统一纪律要求,统一测评标准。测评活动统一时间投放和回收,集中统计汇总和分析。
  (三)考核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2月25日)

  1.报送材料。市直各参评单位、县(区)政府纠风办于11月10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报送2010年度“双评议”工作评议材料合订本。合订本内容主要包括,2010年度“双评议”工作方案、“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个性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评议工作宣传报道情况,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情况,整改报告以及评议工作总结等内容;2010年重点科(室)长评议工作方案和总结。
  2.综合考核。各级政府纠风办依据日常监督评价和集中评议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各参评单位综合成绩。各参评重点科(室)长的综合成绩,按照百分权重计入其主管单位2010年度的政风行风评议总成绩。评议结果共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各参评单位及工作人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该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定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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