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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濮阳市网上审批系统”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开展网上审批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技术平台。通过这一平台,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可以通过定制的审批流程进行网上审批,提供公共服务。

  “濮阳市电子监察系统”是对全市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进行网上行政监察的技术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市监察局可以在网上对全市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开展网上审批、办事效率、提供公共服务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行政监察,受理公众对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效能投诉,对有关部门或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濮阳市电子视频监控系统”是利用电子视频系统,对全市政府部门和办事窗口实施实时视频监督的技术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市监察局对全市政府部门及单位办事窗口工作状态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第五条 濮阳市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受理、办理的网上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是指由市编办、法制办核定并公开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确认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

  第六条 定有密级的审批项目不得在本系统上审批。

第二章 网上受理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审批的项目分为单体审批项目和并联审批项目。

  单体审批项目由单个审批部门或公共服务单位负责办理。承办部门通过“濮阳市网上审批系统”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也可以受理申请人直接到办事窗口提交的申请事项。

  并联审批项目由多个关联的审批部门或公共服务单位共同负责审批。并联审批项目的申请材料原则上由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受理,然后分发给各承办部门。

  第八条 承办部门或牵头部门受理申请人申请事项时,应根据申请材料目录初步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申请材料齐全,除即办件外,单体审批项目由网上或窗口受理后,系统自动生成《受理承诺单》,告知申请人办理时限;并联审批项目由牵头单位受理后,系统自动生成《并联审批收件单》,告知相关部门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不齐全,受理工作人员应在系统上为申请人开具《缺件告知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申请材料。单体审批项目在申请人按《缺件告知单》要求补齐申请材料后,系统自动生成《受理承诺单》;并联审批项目在牵头部门统一收件时,发现后续承办部门办理审批所需的个别申请材料不齐的情况下,受理工作人员在签发《缺件告知单》时,同时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承办部门补充材料,承办部门在收齐材料后签发《受理承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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