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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濮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濮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濮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2010年濮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27号)、《2010年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10〕2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濮阳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实施2010年濮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2010年全市实现培训城乡残疾人3500人、就业创业1760人的目标任务,初步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濮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副市长邹东波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民、市残联理事长郭俊任副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雷学锋、市财政局副局长宋献普、市农业局副调研员李然、市扶贫办副主任田保群、市残联副理事长李红如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日常工作,李红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财政部门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的预算安排,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督促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农业部门要将农村残疾人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扶贫部门要将贫困地区的残疾人纳入“雨露计划”。工商、税务部门要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各级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培训及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努力开辟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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