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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完成政府赋与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
  (七)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拟订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修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统一负责市区内人民防空建设工作;承办市直及中央、省在安单位结合地面修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设计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负责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和学术研究成果在工程中的推广应用;承担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和国防交通正规化建设工作。
  (九)提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建议,拟订国防交通保障、交通物资、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建设规划和计划;协同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等部门开展国防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工作;负责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调动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战备物资的储存和更新;协同组织有关部门动员交通运力、战备物资及专业保障队伍战时开展支援部队作战工作,平时参与交通保障、抢险救灾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本市范围内火箭残骸落区安全防护和回收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安顺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法规科)
  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文电、档案、机要、保密、后勤、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财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承办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办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系统法律法规教育及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
  拟订人防重点城市战时防空袭及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负责市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搞好疏散基地建设;负责全市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防通信、警报所需经费、器材、物资的计划安排。

  (三)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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