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财务管理、公产管理、后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政策理论研究、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负责本办重要文稿的起草,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规划统计科
  拟定产业化扶贫项目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负责扶贫开发统计和监测工作;指导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和贫困村住户固定观测点工作;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全市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绩效考核。

  (四)项目管理科
  拟订草地生态畜牧业、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科技扶贫项目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负责整村推进、特色产业等扶贫项目的备案审查、跟踪管理和检查验收;指导整村推进规划和年度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信贷扶贫项目的计划拟定、审核立项、跟踪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五)社会扶贫科
  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负责对口帮扶城市、定点帮扶的省直机关、各民主党派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帮扶我市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直机关、省在安单位及驻安部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界扶贫捐资捐物的投放和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安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4名(含单列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