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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公路管理科技〔2010〕152号)


各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按照《天津市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市政公路管理 科技 [2009]282号)要求,2010年为落实交通运输部“以提高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为重点的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关键年度,为更好地推动这项活动的进行,现将今年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路建设单位要组织各工程项目、各合同段在2009年上报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本标段的实际,进一步编制通病治理的专项技术方案和质量管理措施,由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专项技术方案和质量管理措施的编制要针对《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通病治理的主要内容,结合各自建设项目的特点,加强四新技术的应用,在实施中不断创新和总结,形成较为成熟的施工工艺和工法。

  三、各建设单位要在5月1日前,将各项目、各标段专项技术方案和质量管理措施编制完成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公路管理局混凝土通病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公路质监站)。其中津宁高速五合同、海滨大道北段二期作为这次通病治理活动的示范标段,要将所编制的专项技术方案和质量管理措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研讨。

  四、今年9-10月期间,混凝土通病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各公路建设项目对示范标段进行学习和观摩,示范标段要在通病治理活动实施过程中注意积累技术资料并及时进行经验总结,供有关单位交流学习,以起到示范作用。

  五、混凝土通病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通病治理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涌现出的好做法和经验将以组织现场会的形式进行观摩和推广,并将本年度活动的实施成效作为总结表彰的依据。

  六、各公路建设单位务必在年底前将本单位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情况年度总结报告报混凝土通病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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