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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安顺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公室)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的发展动态监测和信息综合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与便民维权工作;协调市直部门落实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相关职责。

  (五)宣传教育科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推动人口文化建设;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发布;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开展“关爱女孩”等相关活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基本”和“三新”建设等工作。

  (六)科学技术科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推进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层网络建设、药具管理和科学普及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组织全市病残儿、手术并发症的会诊、鉴定;负责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技术人员的审查、考核;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指导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出生缺陷干预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参与优生优育、人口早期教育和预防艾滋病等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及标准;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七)财务科
  编制部门预决算;审核提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药具经费及奖励扶助等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审计市计划生育协会、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

  (八)协调督查科
  负责对各地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协调督查,协调落实和督查督办“一票否决”制、综合治理、“少生快富”等重大工作;负责对各地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和交办的重要事项的整改推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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