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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安顺市商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电子政务、目标绩效管理、机关公产管理、后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工作。

  (二)法规科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指导协调对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商务企业优化重组工作。

  (三)商务综合运行科
  研究提出应对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商务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及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商务流通促进、商务举报投诉(12312商务举报投诉)相关服务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承担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流通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和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散装水泥、药品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六)对外贸易与外资科
  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吸引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承办核准和报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和投资促进工作;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审核报批市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申报和管理国(境)外对我市的多、双边无偿经济技术援助;承担外贸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核算工作;承担企业进出口经营者资格备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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