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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财务科
  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与安全;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五)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与市场信息科(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拟订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及价格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发展;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经济行业协会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收集、管理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收集、研究国内外农业信息和发展动态,并提出建议;指导农业企业发展,管理农业引进项目;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贸洽谈、展览推介活动。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承担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种植业科
  拟订农业种植、粮油发展、经济作物发展、农垦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农产品生产发展、经济作物发展和良种、粮食补贴政策;指导种植业、经济作物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粮油、经济作物生产优化布局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承办耕地保护、改良和补偿工作;承担农情信息调度和监测基点县工作;负责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组织种植业生产救灾,承担粮油生产救灾工作;承担所属农垦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垦企业和农垦经济发展工作。

  (八)农产品加工科
  拟订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和引导农民创业就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研究与数据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特色农产品加工的综合开发,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重大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对农副产品进行质量监测、监控;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行业调整动态、产品市场需求和生产技术工艺改造等信息交流,组织农产品对外经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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