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线的命名和编号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不同路线的名称(含简称)、编号不可重复;简洁、明了,容易被公路用户和社会各界接受;便于采用计算机识别、分析,为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公路信息处理和交换服务。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要求,确定天津市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的基本原则如下:
统一、规范--统一、一致,规范、准确,使公路管理部门信息资源相互兼容、共享;
简明、方便--简洁、明了、易记,为司乘人员识别和和车辆行驶提供方便;
独立、完整--既与国家统一,又保持地方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
五 编制方案
(一)编制规则
《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等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确定了如下命名和编号规则。
1.命名规则
(1)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及联络线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如“长春-深圳高速公路”,简称“长深高速”。也可以采用起讫点城市或所在省(区、市)的简称表示。如“北京-哈尔滨高速公路”,简称“京哈高速”。
(2)城市绕城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命名,全称为“××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为“××绕城高速”。如“天津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天津绕城高速”。
(3)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路线简称不可重复。如出现重复时,采用以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2.编号规则
(1)编号结构
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
(2)字母标识符
国家高速公路是国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G”表示。
(3)数字及数字与字母编号
①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
②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1~89。
③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0~90。
④并行路线的编号采用主线编号后加英文字母“E”“W”“S”“N”组合表示;“E”“W”“S”“N”分别表示并行路线在主线的东、西、南、北方位。
⑤地区环线的编号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编号区间为91~99。
⑥联络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数字“1”+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的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顺序排列。
⑦城市绕城环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数字“0”+城市绕城环线顺序号组成。主线编号为该环线所连接的纵线和横线中编号最小者,如该主线所带城市绕城环线编号空间已全部使用,则选用主线编号次小者,依此类推。如该环线仅有放射线连接,则在1位数主线编号前以“0”补位。同一条国家高速公路穿越多个省(区、市),所连接的城市绕城环线的顺序号在各个省(区、市)单独排列。在不同省(区、市)允许出现相同的城市绕城环线编号。
(4)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衔接
①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的命名和编号规则要求参照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命名和编号规则执行。
②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编号的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S”表示。
③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数字编号应当尽可能避免与本省(区、市)境内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数字编号重复。
天津市省级高速公路网绝大部分路线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保持一致,但是有个别路线由于国家高速公路网利用部分路段、规划调整继续延伸、以及路线名称已无实际意义或与实际不符等原因,需要重新命名,经细化的命名规则主要为:采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汉字可选择城市、新城、乡镇、重要开发区等;尽量沿袭历史名称;采用能够表明路线功能的名称。
(二)国家高速公路网天津段路线命名和编号
根据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此次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7918”布局方案的天津境内的路线分别为:G1-京哈高速、G2-京沪高速、G3-京台高速、G18-荣乌高速、G25-长深高速, G2501-天津绕城高速,六条高速公路里程总计454.352公里(扣除重复里程)。 其中,已建成354.795公里,在建93.057公里,未建6.5公里(扣除重复里程),见附图1。
1.G1,北京-哈尔滨高速公路,简称“京哈高速”,起点宝坻区牛道口镇(津冀界),终点宝坻区新安镇(津冀界),长37.178km;
2. G2,北京-上海高速公路,简称“京沪高速”,起点武清区大王古庄镇(津冀界),终点河北省青县(津冀界),长107.205km;
3. G3,北京-台北高速公路,简称“京台高速”,起点为武清区石各庄镇(津冀界),终点为河北省青县(津冀界),长74.088km;其中武清区汊沽港镇至河北省青县(津冀界)一段重复京沪高速,长67.588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