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政务工作,负责文秘、督办、会务、机要、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档案、财务、公产、信访、接待、计生、综治、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科
  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监制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内部结算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市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

  (三)预算科
  编制市级年度总预算,汇总全市预算,组织市级预算的执行,研究拟定全市预算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制度;负责重要财税改革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的有关工作,分析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指导各县、区预算管理,审核、批复市级部门预算;负责转移支付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执行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收入分配各项政策规定,承担收入分配秩序改革的有关工作。

  (四)国库科
  贯彻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总预算会计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研究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五)行政科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法规,拟订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六)文教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广电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规、规章;研究拟定财政支持科教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优化支出结构的建议。

  (七)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改、规划、住建、国土、交通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基本建设投资的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政府外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