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开展市政设施行业统计调查的通知
(市政公路管理管〔2010〕170号)
各有关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及养管单位:
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准确、及时、全面地统计市政设施总量,明确和落实市政设施管理责任,我局编制了市政设施(道路、桥梁、地道)基本情况统计表格,我局管理处和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行业办)按管辖范围,开始对天津市市政设施量情况进行行业统计调查,现将此次市政设施行业统计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和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市政设施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设专业统计人员按要求正确填写统计表格。
二、各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2009年统计年报数据进行填写,统计数据正确、统计内容不漏项;此次行业统计调查仅涉及市政设施,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相关资料正确划分市政设施,避免与公路设施混淆。
三、统计表格一律使用计算机输入、打印,不能手写。全部填写完成后及时提交行业办(传真或电子邮箱),统计表格提交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