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4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省在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廷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李 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 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潘玲俐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委 员:孔令平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高校政治经济学讲师
陈德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柴 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法规科科长
张小萍 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科长
袁 蕾 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科科长
杨 帆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科长
杨 桔 市审计局综合科科长、审计师
彭凌虹 市城乡规划局法规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