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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长春市“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改善市民采暖条件,节约能源,净化环境,提高城市供热整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10-2012年,在我市中心城区全面开展分散采暖锅炉房拆并和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实施“暖房子”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暖房子”工程的工作部署,利用3年时间,集中解决分散采暖锅炉房多、供热设施老化和集中供热能力不足问题,调整优化城区供热布局,提高集中供热设施承载能力和供热品质,推动节能减排,为市民居住生活和经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实施“暖房子”工程依照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压小上大”,加快供热能力建设的原则;突出重点,平稳推进,量力而行的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筹资的原则;强化管理,科学监测,达标供热的原则;节能减排,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到2012年末,新增集中供热能力7820万平方米,确保在极端气候条件下供热能力大于负荷;并网改造分散采暖锅炉房1200座;改造集中供热管网及二次网300公里;对600万平方米保温状况较差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四、2010年重点任务

  2010年实施“暖房子”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能力建设,重点解决热电一厂、热电二厂热网系统供需矛盾突出问题;鼓励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规模较大、供热信誉好,有富余能力的区域锅炉房加快发展,重点解决拆并分散采暖锅炉房问题;出台供热特许经营办法,完成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继续向城区、开发区下放权力,重点解决供热质量不达标,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具体措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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