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积极研究我州发展低碳经济的相关问题,探索我州低碳工业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对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传统产业进行低碳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生产和使用结构。一是加大水电资源开发建设力度。二是利用好我州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进一步加快大理者磨山、大风坝二期和洱源县、宾川县等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进度。三是加大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加大发展太阳能真空管、水塔以及多晶硅项目的力度,在全州城乡推广使用太阳能。四是积极进行生物质能开发研究和产业转化,加大对宾川木薯乙醇项目支持力度。努力开发利用新能源,逐步提高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六)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对照“十一五”目标责任要求,及时总结“十一五”各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及时研究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领域能耗上升新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挖掘节能潜力。各领域要按照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建筑领域要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严格执行节能标准,不符合建设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并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采用绿色照明、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材和节能设备,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对既有建筑的节能运行与改造,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并通过规范用能行为、优化系统运行、安装调节装置、完善运行管理制度等措施,切实降低运行能耗。交通领域要积极应用高新节能运输工具,鼓励发展、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引导交通行业内部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加速机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强制淘汰高耗低效运输工具。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抑制私人机动交通工具对城市交通资源的过度使用,优化运营结构。教育、旅游、文化、卫生、商务等部门要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大型超市、办公楼、娱乐场所、行政机关等公共场所制定能耗定额标准和相应的行业考核办法,推进实施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和限额管理。创建一批节能示范机关,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调查,全州县级及以上政府机关全部更换节能灯。继续推进绿色饭店、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加快资源回收站和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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