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师徒结对”活动的实施方法
(一)职责分工。〖HTF〗《师徒协议书》的拟定、审核和签约鉴证工作由各级工会和劳动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所在单位负责做好师徒带教、技能提高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教学计划,提供培训、操作实训场地,并保证必要的培训时间和经费。
(二)师徒协议。师徒双方应本着自愿的原则结成对子,双方签订《师徒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师徒协议书》应明确传授的内容(工种),提升等级,带教期限,明确师徒职责和义务等。
(三)汇总申报。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汇总“师徒结对”活动的师徒资格证明、协议书等材料。县市属企业、无主管部门企业将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县市总工会备案。国家、省、州属企业将材料报送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州总工会备案。
(四)规范管理。州总工会制定并印制统一的《师徒结对协议书》样本,县市总工会定期遴选师傅和徒弟,组织本县市“师徒结对”活动签约仪式。各县市各系统工会和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会应建立本县市、本行业、本单位师傅和徒弟的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五)鉴定与资格认定。协议期间,定期进行阶段性考核,检查培养效果,协议期满后,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同企业、专家共同对其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创新成果进行认定,提出评定意见,符合高级技能等级要求的由州劳动保障部门直接核发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达到技师等级要求的,破格向省劳动保障厅申报技师职业资格。对未满协议期,但阶段性考核合格的徒弟,经本人申请,可提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准予提前结束协议。
六、“师徒结对”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师徒结对”活动在大理州职工技能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大理州“师徒结对”活动工作小组,由州总工会主席任组长,州总工会、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人事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州总工会办公室,负责“师徒结对”活动的总体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师徒结对”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市也要相应成立“师徒结对”活动工作小组,结合本地区产业功能定位和高技能人才需求情况,做好“师徒结对”活动的组织发动和宣传推广工作,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做好相应的指导服务及综合管理。各基层单位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并落实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