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开展职工技能提升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对职工技能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完善职工技能提升活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落实责任制。州级成立由州政府分管联系领导为组长,州政府办、州总工会、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人事局、州财政局、州经委、州国资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州职工技能提升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总工会,负责日常事务。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协调、社会推进、职工参与的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促进全州职工技能提升活动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州政府办要做好对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州总工会要做好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各项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动员工作。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人事局要做好职工技能提升活动中职工的技能培训、等级和职业资格的评聘认定、政策待遇落实工作。州财政局要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保障必要的职工技能提升活动经费。州经委、州国资委要督促企业管理者、业主发挥在职工技能提升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形成职责明确、任务具体、相互配合、运行规范的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工作机制。
(三)加大投入。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职工技能提升活动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所有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标准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各级工会要按照不低于工会经费留成部分20%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各级财政也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开展职工技能提升活动。
(四)强化宣传。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职工技能提升活动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职工技能提升活动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关心人才的良好氛围,在全州职工中掀起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的热潮,推动全州职工技能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
附件:1、大理州“师徒结对”活动实施方案
2、大理州“师徒结对”协议书文本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大理州“师徒结对”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