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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6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

  常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和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全市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的职责。

  (二)加强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的职责。

  (三)加强推进全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保障全市粮食供应安全,承担有关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全市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负责办理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军粮供应,做好抗灾救助和特需粮油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地方储备粮管理,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地方粮油储备、收储及动用的建议,协助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和调运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

  (五)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配套性制度,依法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地方粮油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和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直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规划和方案,指导辖市、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提出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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