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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华侨华人的资金、技术、人才,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在本市投资的合法正当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指导重大和敏感的涉侨报道稿件和宣传制品;联络华侨华人的传播媒体、文化社团、侨团网站及华文学校并支持其开展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处(文化宣传处)

  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机关财务等工作及行政事务;协调日常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负责掌握全市侨务工作动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侨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活动、督办重要事项;收集分析侨务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本机关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手续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侨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研究推动侨务宣传、文化和华文教育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侨务宣传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组织全市侨务宣传工作;承担侨务新闻发布工作;开展与海外华文媒体、华文教育机构、华裔新生代的交流合作;通过海外华文媒体宣传常州和侨务;指导重大和敏感的涉侨报道稿件和宣传制品。

  (二)侨政处(行政服务处)

  起草侨务工作的地方性政策;组织开展国内侨务理论、国内侨情和侨务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开展国内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侨政工作课题、业务专题的规划、调研、培训工作。

  承担归侨侨眷的具体工作;负责华侨来本市定居的工作;负责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的身份认定;对华侨华人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有关的检查、监督工作;承担协助归侨侨眷代表人士人事安排的具体工作;负责侨务信访、扶贫工作;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三)外联经济科技处

  拟订国外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服务和友好交流等具体工作;承担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承担侨务对台工作;具体负责与海外侨团侨领侨商的联络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的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助指导有关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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