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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规划科技处

  编制并实施全市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矿山环境保护、土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项规划;合理分配和监督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和重点地区国土资源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审核辖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环境规划的编制、修改及实施管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拟订国土资源科技规划计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人才管理、服务和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申报;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

  (六)耕地保护处

  承担全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监督检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和制度;承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组织协调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库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选库的编制、审查、报批及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后备资源调查;组织并指导统一征地和征地补偿安置;负责督促检查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七)地籍管理处(测绘管理处)

  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地籍工作政策和技术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地籍工作规划、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城乡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档案管理;负责市区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和土地权属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籍统计汇总及土地动态监测管理;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全市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市区地籍档案立卷归档和地籍信息库数据入库工作;配合查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土地登记,获取土地权利证书的违法案件。

  依法管理全市测绘市场,拟定测绘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制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组织协调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和实施;统一监管本级行政区域的测绘市场,依法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市场和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单位的行业统计;负责测绘项目立项的申报;指导城市规划、房产等专业测绘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和测绘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八)土地利用处

  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转让、土地收购储备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组织协调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工作;负责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各辖市、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评工作;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更新及地价管理工作,负责土地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土地出让金等有关土地规费的征收、协收工作;配合查处非法批地、占地、转让、出租、低价出让土地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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