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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基层财政管理处

  管理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提出到村的有关财政政策并承担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参与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研究,指导其在基层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指导乡镇财政机构监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十五)绩效管理处

  研究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负责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辖市、区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十六)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清查登记办法,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调配、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更新、报废标准,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承担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市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的制定并承担有关实施工作;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辖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七)会计处(行政服务处)

  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等规章制度;承担全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负责会计执法检查;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承担局行政服务相关工作。

  (十八)监督检查处

  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十九)计算机信息处

  负责拟订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局域网,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局域网建设;承担财政各项业务应用系统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局政府门户网站的开发和维护;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参与财政资金安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经费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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