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8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要求,以优化土地利用方式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扎实开展挖潜节地工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0〕142号),对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分解和控制。为加强对我市2010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管理,科学保障发展用地,依据各辖市、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对土地的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土地后备资源状况,经综合平衡,现就2010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提出如下方案:
一、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8230亩,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7210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850亩,计划类型为城镇村建设占用计划。
经报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并由国务院审批农用地转用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计划,须逐级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安排。
省级及以下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计划,按有关要求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由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安排。
2.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15970亩。
二、全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科学保障全市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用地,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我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如下(详见附件1)。
1.溧阳市、金坛市的土地利用计划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在我市的计划中分配,两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224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870亩(含耕地1460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13190亩。具体方案是:溧阳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11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920亩(含耕地710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6920亩;金坛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13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950亩(含耕地750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6270亩。
2.市辖五区土地利用计划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599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5340亩(含耕地4390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2780亩。
2009年,因我市违法用地被国土资源部约谈,按国土资源部规定须扣减1000亩农用地计划。同时,2009年我市为保障重大项目开工向省国土资源厅预借1000亩农用地指标。所以2010年我市市辖五区实际的土地利用计划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366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3340亩(含耕地2960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2780亩。具体分配方案是:市集中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32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320亩(含耕地1090亩),主要用于保障市重大民生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用地及新出现的重点项目用地;其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340亩,农用地转用计划2020亩(含耕地1870亩)经综合平衡后分配到各辖区。同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市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结合各区可新增耕地后备资源和各地土地复垦整理开发项目库申报等情况,对土地开发复垦增加耕地情况予以分解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