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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工程管理处

  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市场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和信用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

  (五)科技信息处

  负责拟订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重点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科技成果和专利的管理;指导全行业质量技改、节能减排、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网络运行工作;负责全行业通讯设备技术管理、智能交通推广应用工作。

  (六)港口管理处

  贯彻执行《港口法》,负责组织辖区内港口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港区和港口辖区码头(含业主码头)锚地、进港航道、航标、仓储、运输、装卸等行业管理;负责港口进出港船舶的调度和指泊;依法征收相关港口规费;审核新建长江港埠企业的设立;指导、检查、督促港口货源调查和生产计划实施;负责对港口和港埠企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品的监督;协调长江港口与口岸查验单位之间的联系。

  (七)行政服务处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负责局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收费、发证、送达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管理本系统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八)财务审计处

  指导实施交通行业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组织交通建设资金的融通、统筹和调度;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管理交通经费、预决算、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负责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九)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贯彻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航空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负责协调和指导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依法组织或参与本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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