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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组织协调交通综合运输方式的发展,监督实施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六)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八)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信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全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负责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信息、督查督办、信访、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重要报告、史志、年鉴;负责拟订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负责日常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和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系统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局属单位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协调工作;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服务和咨询工作。

  (三)规划计划处

  组织编制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负责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布局规划及审查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设计审查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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