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专家服务基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单位填写《天津市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上级主管委、局、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市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二)主管区县或委、局、集团公司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评估后报局领导批准。经批准建立专家服务基地的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天津市专家服务基地”铭牌。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0年8月5日前,将《天津市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子信箱:zhuanjichu@163.com。
联 系 人:张世举、王世鹏
联系电话:23116958、23398970(传真)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邮编:300040
附件:天津市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
二O一O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天津市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单 位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联 系 人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
申报建立专家服务基地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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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全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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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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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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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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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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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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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专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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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称
| 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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