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研究和分析国际资本、产业、技术转移的趋势和动向,拟定全市性境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建立和管理全市重大外资项目信息库;编制全市性对外招商引资相关资料;负责境内外经贸联络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招商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国际服务外包工作,拟订全市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措施及相关政策建议;跟踪全球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信息,协调推进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协调组织国际服务外包产业重大招商活动,推动重点项目的落实;推进国际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认定、考核奖励和扶持资金审核、申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各类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开发区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分析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承办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的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就业经营资质;受省商务厅委托承担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就业项目审查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承担对外援助和接受国际援助项目的归口管理;推进对外经济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商务团组出国(境)初审和报批;负责签发邀请外商来华的签证通知表。负责商务工作的对外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收集研究商务舆情并提出对策措施。
(十五)受市政府委托,指导、管理市贸促支会(常州国际商会)的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商会的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口岸工作的具体规定及实施办法。
(十七)负责全市口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编制全市口岸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口岸建设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负责国家和省、市下拨口岸补助经费的分配、管理及国家投资口岸配套设施项目的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各类口岸的管理工作。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新增口岸、直通点、航线及其开放或关闭的调研、论证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口岸查验单位,促进口岸的业务开发和出入境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口岸涉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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