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业经济处
负责办理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化、安全生产、经济协作、资产整合、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七)财税金融处
负责办理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八)社会事业处
负责办理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体育、民族宗教、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档案、地方志、民政、老龄、残疾人、红十字会、慈善、双拥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九)农村经济处
负责办理农村工作、农业经济、农业科研和农业区划、水利、粮食、供销、防汛防旱、动物防疫、森林防火、气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对外开放处
负责办理外资、外贸、外经、外事、内贸、开发区、旅游、对外合作、口岸、侨务、对台事务、新闻出版、国土管理、国检、边检、海关、海事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城建城管处
负责办理城乡规划、城乡绿化、城建、城管、城区土地开发与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民防、环保、抗震防灾、公积金管理、邮政、通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科技文化处
负责办理科技、高等教育、科教城、文化、广播电视、创意产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三)信息处
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报送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政务信息和有关网络媒体信息,做好“市长与网民”网络交流平台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大事记》和各类信息专刊的编写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四)电子政务处(政府信息公开处)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五)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长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办理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工程)的督查工作;拟订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协助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协助组织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省长信箱和市长信箱来信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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