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10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全市性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他地区发送市政府的文电。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国、省和市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