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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廉租房项目管理存在问题专项督查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廉租房项目管理存在问题专项督查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0〕6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迎接国家检查组对我市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我市廉租住房已建成项目的管理工作,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对市督办督查局督查结果的有关批示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廉租房项目管理存在问题专项督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阳市廉租房项目存在管理问题专项督查组组成人员

  此次专项督查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市监察局联合牵头组织对我市中心城区廉租项目管理存在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任筑江、市监察局副局长于惠志共同担任组长,市督办督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法制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住投公司、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花溪区政府、乌当区政府、白云区政府、小河区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各一位负责同志作为成员。

  二、其余市、县人民政府要比照市专项督查组成立相应督查组,组织对各自辖区廉租住房项目管理存在问题进行督查。

  三、本次专项督查重点是对全市廉租房承租人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对廉租房租用后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的其它问题进行及时清查处置。对经复核不符合承租资格的,一律予以清退收回;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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