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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村镇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村镇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筑府发〔2010〕5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部署,现将2010年村镇规划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启动20个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2010年完成12个,2011年完成8个。

  (二)编制完成4个生态文明乡(镇)建设规划。

  (三)编制完成高速公路沿线49.8公里范围,农户2077户,建筑面积39.5万平方米农房的整体规划设计工作。

  (四)尽快提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40个乡(镇)规划修编和100个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09〕64号)要求编制的100个村庄整治规划成果。

  二、资金安排

  原则上所需编制费用由各区、市、县负责;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所需编制费用,市级财政给予50%资金支持。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二季度落实资金,完成规划编制委托、地形图修测和资料收集。

  (二)第三季度完成方案编制及初步评审。

  (三)第四季度完成方案修改、规划审批、交付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金阳新区管委会要尽快落实工作经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各乡(镇)、村按要求抓紧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初报市督办督查局和市规划局。

  (二)市规划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金阳新区管委会按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三)市督办督查局要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进行督查,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贵阳市各区(市、县)2010年村镇规划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略)

  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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