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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构筑汕头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的实施意见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推行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网络远程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单位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积极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加大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今年起,逐步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水平。建设消防监督管理的网络系统,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消防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15日前)。各级政府要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该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15日至2012年9月)。按照“政府主导、标准先行、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防火墙”工程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10月底前,市政府将组织对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进行总体验收、全面总结,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科学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亲自挂帅,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参与“防火墙”工程组织策划,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指导和检查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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