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抓紧研究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为系统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市法制局牵头,具体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开展优化审批流程。在市直部门开展优化审批流程工作,进一步公开审批信息,规范操作规程,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提高行政效能。(市发改局、监察局、法制局牵头,相关单位负责)
--推进建立并联审批制度。抓紧研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市发改局、监察局、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根据省的工作部署,2010年在企业注册领域开展并联审批试点,至2012年该领域基本实现并联审批(市发改局、监察局、工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2010年进一步完善网上年审机制(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改革“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审批向基层延伸。逐步增加进入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数量,提高即时办结率,更好地提供“一站式”服务。(各区县政府负责)
(三)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专项配套清理
--清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市审改办牵头,各相关单位参加)
--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2010年开展行政性收费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利用代行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或制定服务地位强制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纠正行业协会在组织培训、考试中的收费行为,降低不合理的收费标准,营造有利于投资的发展氛围。(市物价局牵头)
--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行为。2010年开展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职业技术技能类培训、考核活动的清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四)积极配合推动县、镇级政府行政事权改革
--推动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工作。2010年研究制订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目录,重点研究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经信、外经贸、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旅游、农业、水务、教育、科技、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等方面权限的下放。(市发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加)
(五)继续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
--完善镇(街道)一级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拓展电子监察新领域,2010年将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向基层延伸,至2011年覆盖全部镇(街道)。(市监察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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