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取水许可证副本;②《年度取(用)水计划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③申请用水计划的合理性分析报告书。(2)办理程序:①受理当年10月31日前的申报事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在开始取水前一个月申报);②用水计划申请审查和综合平衡;③当年12月31日前下达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
3.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查
1.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2. 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②建设项目依据文件;③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④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2)办理程序:①受理,组织专家评审;②公布审查决定。
3.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 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应具备的其他事项。(2)办理程序:①受理,资料审查;②现场审查;③批复。
3.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
1.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2. 办理程序:(1)申报材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办理程序:①受理,资料审查;②批复。
3.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利用河道、水库从事养殖、旅游、餐饮等活动的审批
1. 设定依据:《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 工作程序:(1)申报资料:①申请书;②项目可行性报告;③河道水库管理单位意见;④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2)办理程序:①受理,资料审查;②批复。
3.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