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2. 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防洪评价报告。(2)办理程序:①受理,资料审查;②批复。
3.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1.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2. 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建设项目依据文件;③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④占用河道土地及防洪标准、措施;⑤说明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水质影响及补救措施;⑥防洪评价报告。(2)办理程序:①受理,资料审查;②现场审查;征求单位意见;③批复。
3. 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4.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河道采砂许可
1.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 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汛期防汛方案。(2)办理程序:①受理,资料审查;②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
3.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取水许可
1.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2. 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③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⑤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办理程序:①受理,组织审查;②批复。
3. 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4.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年度用水计划核定
1.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