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水务局(洛阳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水务工作的有关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起草有关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市及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控制全市因水量过度开采而造成的地面沉降管理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行政复议;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务公安工作,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六)组织编制、审核全市大中型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的实施和监督。

  (七)组织指导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执法监督和综合防治。

  (九)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一)负责水务科技、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务科技、水务信息化、干部职工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务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二)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移民工作。拟订全市水利水电移民政策法规;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四)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洛阳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12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首问服务科)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文电、重大会议、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信访和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水务公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