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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9-2011年)的通知

  ①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的有效形式,科学界定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和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点要建立 10 项制度。即:《医院机构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器械行为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的《规范诊疗流程制度》;《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包括: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清单公示制度,公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自费比例、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平均住院和门诊费用、单病种和单项检查费用、大型检查阳性率等指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病历、检查化验结果共享互认制度》;将医疗质量评价结果和服务收费水平相挂钩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督和评价制度》;《第三方解决医疗纠纷制度》;建立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公示制度》;《院长公开选拔、全员竞聘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公立医院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制度》(主要是做好疾病谱排序和疾病监测分析,建立疾病预警机制,加强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实施免疫规划所列九项任务);适应医院实行理事会管理模式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等。
  ②改革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者主体责任。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费用、医院政策性亏损全部由政府投资和弥补,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府给予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医院、精神病院、妇幼医院等在投入和补偿政策上予以倾斜;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影响医院收入减少或者形成的亏损通过财政补助、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医疗技术服务费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进行补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把好进人关,降低人头费开支,严格控制医院违犯区域卫生规划自行购置设备和超标准建设。建立医疗服务成本核算体系和医疗机构费用控制指标,科学考核医疗服务效率,把服务与补助挂钩。
  ③改革和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方式。探索医院理事会管理模式,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积极推行“五制”改革,逐步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④改革分配制度。在确保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总体不降低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制,把职工收入与服务质量和数量、劳动强度、岗位性质、劳动价值等挂钩,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⑤加快形成多元办医的格局,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以我州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坚持政府投资举办的公立非营利性医院为主体,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产权多元化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外资投资兴办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确保民营非营利性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逐步形成非营利性公立医院、产权结构多元化医院、私人及独资营利性医院、中外合资医院等多种所有制结构、多元投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院并存的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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