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标准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把构筑“防火墙”工程作为政府的“民心工程”来落实,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张拴保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市消防支队要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三员”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尤其要落实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和中等职业学校、院校的消防知识培训工作。同时,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抓好试点,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本年度在全市范围,分别召开“防火墙”工程建设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两个现场会,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四)考核验收,整体达标。从2010年开始,市政府结合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一并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作,按照自我评价、申报验收程序,每年第一季度由市消防支队安排部署,年底按照《甘肃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考评标准》进行验收。市公安局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抽查,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表彰。
(五)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通过层层签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责任书,逐级靠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每年底,做好省公安厅对我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考核,对在考核验收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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