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积极推动各镇根据需要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伍。在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发展治安、消防合一或保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伍。在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建立群众参加的义务、志愿消防队。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所有镇、村、社区都有一支担负初起火灾扑救任务的基本队伍。
(四)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内部“多警联勤”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依法履职能力,推进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2010年,部署开展一次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水平。2010年,市消防支队和东区消防监督科要达到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标准要求。同时,制订《甘肃省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管理办法》,明确消防文职雇员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落实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和监督机构消防监督检查装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全面落实《甘肃省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标准》,积极培育消防宣传“五进”典型。完善消防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切实发挥“消防站”窗口作用。落实《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2011年,将消防法规纳入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计划,列入就业培训和科普教育内容。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健全完善消防行政许可受理一次告知、设立消防服务热线、发布消防信息、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切实解决消防监督执法不适应、不满足人民群众需求问题。积极扶持、组建消防保安公司,推进专职消防保安员进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稳步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应用,引导社会单位开展电气防火检测。深入推进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建筑装修防火材料取样及消防产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