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推动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制订并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完善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效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2.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自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2010年,修订完善城市消防规划。2011年,修订完善各镇的消防规划。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持续推进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工作)责任书》,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三)全力夯实农村、社区“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依托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全市100%的行政村和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村、本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强化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职责,确保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100%的镇和100%的行政村达到消防工作“十个一”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形成行之有效、适应农村、社区发展的火灾防控体系。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依法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督促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推行驻村、驻社区单位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多户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