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对农村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安置帮教、民事调解等群众组织,增强农村社区化解矛盾的功能。
19.市文化局:指导建立农村社区业余文化骨干队伍,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文化素质;指导建立农村社区文化站,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内容;组织开展以村、社区为单位的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帮助建立小型图书室,丰富藏书量。
20.市科技局:在农村社区深入开展科技普及和科技下乡活动;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
21.市人口委:负责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积极开展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指导农村社区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农村社区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做好农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指导农村社区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22.市体育局:指导农村社区建立体育组织,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23.市水务局:负责农村社区水利基础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立足实际兴办水利设施,解决农村社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村社区群众饮水条件。
24.市环卫局:指导农村社区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指导农村社区环卫设施设备配备,协助农村社区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
25.市残联:培训农村社区残疾人工作骨干队伍,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农村社区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文体活动等工作。
26.团市委:推动农村社区基层团组织建设,认真开展法制宣传、禁毒教育等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组织和思想引导,拓展农村社区志愿者服务,努力促进爱心助学、结对帮扶和希望工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7.市妇联:做好农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维护社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农村社区巾帼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社区“春蕾女童”资助活动。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文化教育事业、社区综合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平安建设等相应责任,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质、政策等方面的帮助和扶持,确保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涉农部门要统筹使用各项涉农资金,各相关单位要在资金上给予帮扶,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积极鼓励企业和个人以资金、设备、技术、信息等方式投入农村社区建设,建立以市财政、村集体积累投入为主体,以各级涉农资金、单位帮扶投入为辅助,以社会各界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农村社区建设有较为充裕的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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