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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农村社区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农村社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如期圆满完成,市政府成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梁洪涛  副市长
  成 员:李玉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唐晓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局局长
  王 钧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红岩  市镜铁区区长
  韩思理  市雄关区区长
  常成武  市长城区区长
  曾俊礼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王万平  市财政局局长
  拜明俊  市民政局局长
  史有峰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铁  市农林局局长
  赵宝毅  市建设局局长
  侯 强  市规划局局长
  马先锋  市国土局局长
  魏兴会  市环保局局长
  王克勤  市交通局局长
  刘德胜  市教育局局长
  朱兴有  市卫生局局长
  刘永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
  王 平  市文化局局长
  石晓辉  市科技局局长
  韩峻峰  市人口委主任
  孟庆顺  市体育局局长
  何正义  市水务局局长
  郑建国  市环卫局局长
  孙俨玲  团市委书记
  于 成  市残联理事长
  王丽艳  市妇联主席
  郭 晓  市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拜明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史有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职责。
  1.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映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建议和要求,汇报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调查研究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意见,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起草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活动、会议安排意见;承办领导小组组织的表彰活动,并向上级推荐评选各类先进;承办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2.市委组织部:负责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对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好农村社区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检查、考核;指导有关单位抓好对农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宣传;指导农村社区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检查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全市上下关心支持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4.三区:负责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农业与农村信息化建设,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各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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