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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6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2010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为促进农业交流与对外开放,经农业部同意,我市定于2010年9月16日至18日在辽宁工业展览馆举办2010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同时,由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主办、省农委和沈阳市政府承办的2010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与农博会一并举办。为确保农博会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绿色、和谐、交流、发展”为主题,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搭建现代农业展示交流平台,充分展示国内外及辽沈地区农业最新成果,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交流、洽谈与合作,达到宣传辽沈农业、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

  二、参展企业条件

  参展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内外种子科研机构和经销机构,国家或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证书的企业,农业现代化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出口经营权的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内外拥有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或知名品牌的涉农企业,从事农业科技研发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农业高科技企业。

  三、参展产品范围

  品种类:粮、棉、油、蔬菜、瓜果、花卉、林木等。

  技术类:与种子生产相关的各种技术。

  农药类:种衣剂及与种子生产相关的农药。

  肥料类:与种子生产相关的肥料。

  农机类:种子精选、种子包装、种子检验等农业机械。

  资料类:与种子生产相关的图书、资料、光盘等。

  产品类:各类优质农副产品及名优新特深加工产品。

  四、主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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