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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资格考试试卷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明确职责,落实试卷管理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各设区市财政局要严格执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运送、交接、保管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从试卷运送与交接、保管与收发等方面逐条逐项对照落实。每项工作都要安排2人或2人以上负责,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保密责任,建立严格的相互制约机制。尤其是在试卷运送和保管等重点环节,必要时要请当地公安、武警、保密等部门的人员协助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四、完善制度,积极应对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突发事件

  各设区市财政局要对现有的考试组织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对于试卷运送、交接和保管存在的漏洞,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搞好内部控制,做到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责可追。对于试卷安全保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失窃、大批量损毁等突发事件要制定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与公安、保密等部门取得联系,采取积极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同时要第一时间向省财政厅报告。

  五、强化监督,切实履行保密责任制

  在试卷安全保密过程中,各市财政局要请当地保密部门对重点和关键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要联合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利用互联网、移动电话等现代化传播手段进行试题兜售和散布的行为加强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向省财政厅报告。

  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市财政局要加强对考试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层层建立考试保密责任制,与考试各个环节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强检查和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对泄密事件和行为,一经查实,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制,对考试保密管理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职导致试卷泄密的,要追究本考区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责任。

  各设区市财政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迅速开展对本考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专门检查,发现问题要马上整改,检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2日前报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将每年组织一次对各个考区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及试卷保密室建设(租用)等情况的专门检查,对于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安全保密要求的,将取消考区资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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