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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各高中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教师发展性评价机制,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改变以高考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唯一依据的片面做法;要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课程执行能力、课程开发能力的形成和提高;评价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增强评价过程的反思、对话、交流和理解,发挥评价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健康环境。
  4.构建科学的课程和教学评价体系。市教育局、市教科所和课程项目组要依据国家和省教育部门的要求,着重对各高中学校的课程建设工作从设置、教材编写、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跟踪指导、检查和评估,帮助学校适时进行调整、完善和总结,促进学校课程的良性动态发展。
  5.建立符合课程改革要求、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价机制,使普通高中评价成为保障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课程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教学绩效评价之中,并将其作为评优选先的标准和优先条件,以调动学校、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投身改革实践。
  (七)加强网络平台建设。
  要加快全市信息化建设步伐,抓住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机遇,努力实现信息化教育的新跨越。市教育局制定出台《兰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校园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和《兰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着重做好“高中新课程主题网站”、“各学科专题学习网站”和“新课程资源库群”建设;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和完善计算机、多媒体、网络等设施设备建设,引导并鼓励教师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获取各种高中课改资源,有效实施新课程。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市、县区政府要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统一领导、专家引领和项目推进,各级部门协作配合的新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以校为本”原则,充分发挥和调动各高中学校改革的积极性和优势力量,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2.提供经费保障。市政府要设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课程资源开发、师资培训、监控与评价、评优示范、总结经验以及办学条件的改善等各项工作;各县区、各高中学校也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为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提供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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