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高中学校负责组织教师参加省、市两级培训,进一步完善以校为本的培训和教研制度,为促进教师的实践与反思、合作与交流、专业支持创造条件,形成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实践新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四)加强教材管理与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互惠、共享。
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选用新课程教材。
2.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的筛选机制和校内外课程资源的相互转换机制。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教研部门、职业学校、博物馆、科技馆、文体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在师资、设备、场所、信息等方面的沟通,搭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台,建立资源共建、共享、互惠的良好机制。
3.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开设网络课程,探索区域内和校际间的网上选课、学分互认制度。
(五)持续提升教育教学绩效水平。
1.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和教学绩效水平的关键。各级教研部门和高中学校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要不断推进教学改革,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和实践经验,认真总结各地减轻学生负担、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能,努力探索以优质高效为特征,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为主体,融知识学习、能力培养、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协调发展的教学模式。
2.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规范、有序、科学的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要继续抓好学校常规管理,落实精细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绩效的稳步提升,借助课程改革的平台和机遇,实现省会城市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新跨越。
(六)构建发展性教育评价体系。
1.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市教育局要制定出台《兰州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高中学校要根据要求,明确任务,完善制度,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全面反映学生成长历程。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互评等多种方式,把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个性特长和健全人格作为评价的重点,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实行学分制管理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高中学校要根据《兰州市普通中学学分管理办法》要求,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认真组织学分认定工作。要严禁学分认定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认真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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