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制定的《兰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六日
兰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促进我市基础教育稳步、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形成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兰州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确立先进教育理念,构建现代教育制度,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经,完善或重构教育教学各项制度,建立教育教学新秩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加快教师专业化进程,形成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育新课程体系。
(二)基本任务
1.制定和完善适应我市不同层次普通高中学校发展的新课程实施方案。全市普通高中应从本校实际出发,确立以三年发展规划为主线的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基于模块的教学改革,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3. 构建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教研、培训和管理“四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