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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黄冈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办发〔2009〕19号)精神,设立黄冈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贸易投资促进和主办、承办相关会展活动等具体组织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二)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初审上报、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三)增加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审查,并指导协调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结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市场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五)加强口岸“大通关”和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的职责。
  (六)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七)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我市情况拟订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拟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我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参与拟订我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我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我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我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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