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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0〕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黄冈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办发〔2009〕19号)精神,设立黄冈市外事侨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协调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黄冈活动的调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协调全市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工作职责。
  (二)加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台有关工作中的涉外事宜的职责。
  (三)加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恐防恐有关工作中的涉外事宜的职责。
  (四)加强外事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外事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六)加强指导协调、统筹港澳工作的职责。
  (七)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对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制订本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侨务、引智、港澳工作。
  (二)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核本市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出境)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为上述出国(出境)人员办理出国(出境)任务批件和护照、签证和其他有关证件等有关手续。
  (三)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接待港澳地区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四)负责办理和参与全市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处置境外涉黄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本市中国公民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和涉台外事工作事务以及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黄冈活动的管理和市内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管理来黄冈采访的外国记者事务,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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